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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包装层数等将有详细规定

[日期:2008-08-2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佚名 [字体: ]
    在商务部8月26日召开的“适度包装,节约资源”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及其他相关标准,这些规定将成为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的重要依据。
    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司长邸建凯表示,目前市场上依然存在着商品过度包装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次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奢华、不利于回收利用等。
    过度包装屡禁不绝,除了市场上还有需求,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就目前来说,除了月饼包装有一个国家强制性标准外,与商品包装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散见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中,且多是原则性规定,这对市场监管造成了一些困难。
    对此,邸建凯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商务部正在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以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要求》的国家标准,将对商品包装的层数、体积、空隙率以及材料做出具体、严格的要求。
    邸建凯表示,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商务部门除了要和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市场的检查外,还要和行业协会合作,通过引导行业自律的方式,倡导生产企业不生产,销售企业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广大消费者不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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