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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到达必须先签字再验收?

[日期:2008-08-27] 来源:天天商报  作者:佚名 [字体: ]
    市区一姓周的消费者前几天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些东西,8月25日上午申通快递的工作人员给她送来了包裹,当时她要求先拆开验收,但快递员却坚持要她先签字才能拆开验收,两个人就这样僵持着。后来快递员把东西扔给她就走了,可是她连字都没有签。她认为快递公司这样做太不规范了。

  随后,周小姐又有个快件来了,也是申通快递送来的。这个快件的箱子比较大,里面装的都是婴儿洗护用品,她同样要求先拆封检查清楚再签字,可快递员说必须签字后才能拆封,不签字就不能收货,说完就背着包走了,前后不到一分钟时间。

  周小姐说,后来她主动和快递公司联系过,他们让她自己去仓库里拿。在她一再要求下,他们才答应给她送上门,可直到第二天下午3点多他们都还没有送来。“我真是想不通,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快件本来就应该是先验收后签字的,要是先签字后验收,发现有问题怎么办。而且这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服务态度也实在太差了,跟客户解释几句的耐心都没有。快递公司应该给我一个说法。”

  接到周小姐反映的情况后,记者立即和快递公司取得了联系。据快递公司的杨经理解释称,总公司有规定,快件必须是先签字再拆封验收,在外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更是应该先签字,然后当着快递员的面进行验收。而只有在外包装有破损的情况下,才能先拆开验收再签字。

  “我们定这样的规定也是对消费者负责,以免客户的快件出问题。”杨经理称,因为很多时候接收快件的都不是收件人本人,而是别人代为收件,如果将快件拆开后再签字就容易出乱子。对于周小姐的情况,杨经理表示歉意,她立刻联系快递员,要求其尽快把货送到,并等候周小姐验收完毕后才能离开。

  随后,记者就相关问题向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作了了解。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邮政局制定实施的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中明确规定,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而一些快递公司“先签字后验收”的收货程序,实际上刻意规避了自身应负的责任,对收件人很不公平,涉嫌“霸王条款”。

  大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认为,对快递物品的验收包括外观完好和内在物品完好两种方式。因此,快递公司出具的收货单上应标明验收方式,而收货人应在采取相应验收方式并注明验收结果后再行签字。对一些快递公司称“收件人如不先行签字,则表明其并非快递物件的送达人,也就无权拆封验收”的说法,律师认为,这种理由不能成立,快递公司完全可以请收件人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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