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名为“亮剑护奥运”——保护奥林匹克专用标志权利专项执法行为。
在连日的检查中,工商执法人员发现一些正在销售的有奥运标志的商品既无厂名又无厂址,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而一些经营者并没有得到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授权,伪造鉴定证书,以各种名目进行虚标,而且不少商品经检测为不合格商品。还有些所谓的奥运特许商品不但虚标产品的金银含量,而且还夸大收藏价值和升值潜力。
在工商部门查处的案件中,市区不法商人张某的案件特别典型,他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对外销售“吉祥物纪念章五枚装”、“奥运火炬形象发布纪念章”等奥林匹克运动特许商品,同时其还从义乌以66元的价格购进假冒的“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彩色纪念银章5枚套装”,再以80元的价格销售给绍兴消费者,从中获利。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奥运特许商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经销商资格,在购买时可以要求销售方出示授权书或许可证书,同时要仔细查看特许商品的防伪标志,及时索要并保留正规购物凭证,核对凭证上加盖的经营企业公章,发现销售假冒特许商品的企业或购买到假冒的奥运特许商品,应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将一直持续到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