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拿父母钱款买宠物
日前,家住诸暨市区东安小区的侯女士面带愁容地来到诸暨城东工商所,向消保分会有关人员讲述了一件较为离奇的事情。据侯女士说,她读小学四年级的11岁女儿,平时酷爱小动物并很想饲养。可因为担心其贪玩影响学习,侯女士夫妇一直不予支持。可没想到调皮好动的女儿竟趁父母不注意,拿了家中大面额现金,在半个月时间内5次去某花鸟商店,以280元至65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六只宠物狗和一只宠物猫。因怕家长批评,她又不敢将宠物带回家,而是分送给了自己的同学和住宅附近的保安。
待到侯女士夫妇偶然发觉家中现金缺失,询问其女儿有否拿钱时,其女儿才告知自己已花费了3100多元用于购买小动物。又气又恼的侯女士对女儿严加训斥之余,赶紧找回其中的一猫一狗,接着到工商部门投诉,要求讨个说法。
交易行为违法又有违道德
在调解过程中,花鸟商店的业主陈某称,小女孩近几年常在其店里购买金鱼、鲜花等小额商品,彼此也算熟悉。而且,第一次来买宠物狗时,他也曾问其父母是否知晓,小女孩含糊作答。而后几次有较大年龄伙伴陪同购买,一来二去就买了好几只。如果早知其家长不知情,这几笔生意他就不做了。
据诸暨城东工商所有关人士介绍,陈某和小女孩的交易行为有违《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消法》的有关规定,也有违商业道德和社会习俗。但同时,侯女士夫妇也有一定责任,对其子女管教不严。所幸的是购买的宠物猫狗未造成其它损害。经过调解,双方最后达成协议,由陈某一次性退还宠物购买款2000元整,而一猫一狗则不再退还。
对小孩持大额现金购物要警惕
据了解,该工商所日前还调解了一起小学生购买掌上游戏机的纠纷,这也是在家长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的交易,涉案金额650元。对此,工商所有关人士表示,两起消费纠纷都涉及未成年人持大面额现金购买商品这一现象,这必须引起家庭、学校和商家的高度重视。作为家长应管好家中的钱财,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而作为商家,对未成年人持大面额现金消费一定要问清实情,最好建议其将家长叫来,否则发生纠纷对商家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