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一港澳签注使用次数要算清
随着旅游黄金季节的到来,以港澳为目的地出行的内地旅客也日渐增多。据了解,近日来,上海的浦东边检连续阻留了多位持无效签注的旅客,皆因在签注使用次数的理解上出了偏差。
以唐先生为例,他于今年3月23日分别办理了一张赴港与赴澳旅游签注,两者都为一次有效。4月9日,他前往香港。但当他7月3日再次准备前往澳门旅游时,却被告知澳门签注已被使用了,但他从未由上海前往过澳门。经查,原来在其4月赴港旅游的回程中,他曾临时决定绕道澳门,停留了两日后,才由澳门返回上海。因而其香港签上有一枚出境章,而入境章则在澳门签上,于是7月3日自然就不能成行了。
按我国赴港澳旅游的相关规定,无论经港赴澳返回内地还是经澳赴港返回都视作同时使用了一次赴港签注,一次赴澳签注。鉴于对此理解有误的旅客为数不少,上海浦东边检提醒游客特别留意,以免对游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提示二挂失护照再使用应先申请
7月19日8点40分,上海浦东机场联检大厅内,怀抱3岁幼女的林先生经由爱心快速通道来到边检区,不料却在查验护照时遇到了一场虚惊。
原来林先生一家常年旅居西班牙,去年10月8日携女回国探亲时不慎将女儿护照遗失,随即于同月10日前往上海出入境管理局挂失了该护照,并于次月为其申请了一本新护照。今年5月23日林先生携女再次回国探亲,却找到了已挂失的护照,因为护照仍处有效期内,林先生便想先将其用完。
根据我国出入境相关法律,使用无效证件出入境应予罚款或拘留。但鉴于林先生的具体情况,浦东边检经批评教育后对其免于处罚,将旧护照进行了注销处理并在新护照上办理了手续。
浦东边检特此提醒旅客:挂失护照再使用之前,必须前往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取消挂失;若申请到新护照后又找到了原挂失护照,则应去上述部门将其注销。
提示三认清证件的有效期
7月18日,一对旅居日本的中国籍夫妇因将居留许可上的Jun(6月)误看作Jul(7月),在浦东机场被阻留出境。王先生夫妇于去年6月20日在日本一同办理了居留许可,由于英文水准不佳且日本的居留许可上有效期印刷字体较小,他们一直以为是至今年7月20日有效,不料此次出境受阻。
据浦东机场边检民警介绍,这类事件常有发生,尤其是Mar(3月)与May(5月),Jan(1月)与Jun(6月)、Jul(7月)等几个写法相似的月份特别容易被混淆。边检机关提醒出入境的中国公民,一定要认清所持签证或其他证明上所标注的有效期,若对英文标注有疑惑的可查字典,以免出入境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