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浙江省消保委、浙江省工商局引领开展的“新消费运动”,在全国各地消协70多份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荣获中消协工作创新奖一等奖。
目前,“炫富消费”已经成为当今普遍存在的“富裕病”,从“天价”年夜饭到超豪华婚礼派对、从拍卖牌照到动辄上千万的楼盘,不正确的消费观念日渐侵袭。2007年,浙江省消保委、浙江省工商局共同发起了崇尚理性消费,反对消费迷信,崇尚责任消费,反对消费炫富,崇尚文明消费,反对消费畸形的“新消费运动”。
“很多人试图通过超前消费、攀比消费来炫耀和彰显自己的财富和身价。他们花大量的钱追求过分的享受,这与中国经济社会基础性资源匮乏的实际需要,与建设节能节约型社会的目标要求明显悖离。”浙江省消保委的徐建明秘书长告诉记者,“有钱消费和奢侈消费是两回事,有钱不但表你能肆无忌惮的消费,这体现一种社会责任。我们倡导理性消费,做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2007年“新消费运动”正式启动后,浙江省消保委先后针对餐桌浪费在餐饮消费领域开展了‘文明消费、健康饮食’系列活动,并面向浙江全省提出了“新消费进商场,新消费进餐馆,新消费尽社区”的倡议。号召浙江消费者在享受物质文明的同时,对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对社会伦理、社会道德负责。徐建明说,新消费运动的目标是培育具有观念的“新消费者”,催生健康的消费模式;促使企业关注消费者权益和可持续发展,自觉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建立人和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生存关系,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消费观。”
向全社会大力倡导理性、文明、责任的消费理念,号召人们革新消费理念,摒弃不良消费习俗,“新消费运动”对主导引领新的消费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荣获中消协工作创新奖一等奖,是中消协对浙江新消费运动的高度肯定,但一个理念的确立不是一年时间、一个活动、一次宣传能达到的,是一个润物细无声的过程。”浙江省消保委表示,将以此次中消协表彰为契机,制定浙江省新消费运动三年活动大纲,持续推进新消费运动在浙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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